河南鄭州注冊個體戶核定征收,綜合稅率1.5% 詳詢 胡老師 139 3826 7115 河南省內園區注冊個體戶,核定征收,綜合稅率1.5%,收入快速提現,解決企業利潤虛高,企業所得稅問題,一個個體能開400多W, 自然人代開同樣能解決一部分問題,單人單次能開400左右額度 個體核定征收是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經營情況,對納稅征收所得額核實規定一個數額或者稅率的征收方法。個體核定征收標準如下: 1、月營業額如果在2萬元以下的話,在繳納的時候是0%; 2、月經營的營業額在2萬-5萬之間的情況下,對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照0.6%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稅率來進行征稅,不超過2萬元的部分還是不納稅; 3、月營業額在5萬-10萬元之間,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照1%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稅率進行征稅,其他的部分征稅不變; 4、月營業額在10萬元以上的話,此時在征稅的時候,對超過2萬元的部分,按照1.8%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稅率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帳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