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企業都在積極研究降低成本的路徑,日常經營中的稅務籌劃必不可少。而合理的稅務籌劃通常有兩個方面 張小禾 15938756267 一是積極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比如高新技術企業、雙軟、技術先進服務企業所得稅可減按15%稅率征收,或是在稅收洼地新設公司享受地方留存部分一定比例的獎勵扶持,總部經濟招商模式,對于在該地區成立的有限公司進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上的稅收獎勵扶持,根據地區不同,扶持力度也不相同,一般是按照當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財政收入的50%-70%進行獎勵;或者是成立個人獨資企業享受該地區稅收洼地的核定征收政策,綜合稅率按照5%來計算。 二是利用企業組織形式進行稅務籌劃以及企業日常經營中督察、管理中的稅務籌劃 如何在合理節稅的同時,規避稅務風險是一門大學問,靈活用工在今年的個稅改革中也被凸顯了出來,個人所得稅作為稅改的核心,本輪改革并沒有觸及個人勞動所得收入的明目,保留了薪資所得、勞務所得、稿酬所得的你勞動性所得的明目。 勞動所得多元化仍然保持原有的類別,在這基礎上,勞務所得仍然被保留。向個人支付勞務所得仍然是允許的,對于個人來講允許由多種勞動經濟來源,而對于企業來講,不與勞動者形成常規勞務關系,減少社保繳納,可以降低企業成本 靈活用工的特點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到工作技能的等各個方面,更加注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需求的精準匹配。 現在供需條件越來越微妙,企業用人需求越來與精準化,同時成本越來越高,求職者對于工作環境越來越苛刻。靈活用工的特點就是完全切合了兩方的需求。 企業獲得了技能型人才,且有著更低的成本;勞動者可以獲得不同場景切換的工作環境與自由的時間安排。 以勞務關系及經濟合作關系為主,與傳統勞務派遣、全風險外包、非全日制等非標準勞動關系截然不同,完全是非勞動關系概念。 雖然屬于非標準勞動關系,但對于靈活用工,依舊會給予相對應的保障,只有保障了靈活用工勞動關系之中的“意外”與“支付”,才能得到靈活用工的基本條件 靈活用工不等于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是人力資源公司和企業的一種合作形式,其形式和新貨用工之間是沒有對應性的,所以并不屬于靈活用工的范疇。 靈活用工,是一種新的就業方式。企業、個人是兩大核心要素驅動。對于企業來說,新的經濟態勢下,靈活用工可以幫助企業節約招聘成本,縮短招聘周期,提高人才保留率和人崗匹配率,轉移用工風險,實現業務靈活配置,從而降低綜合用工成本。對于個人而言,新生代員工更加追求工作中自我價值的實現,分享經濟時代也帶給個人更多自主選擇工作的權利。 比如企業發放500萬的工資,通過平臺發放,增值稅6%,核定個稅1.5%,附加稅0.6%,平臺服務費1%,綜合8.56%,那么企業支付稅金加服務費542.8萬到平臺賬戶,由平臺核定扣除稅金后發放到個人,平臺給企業開具6%的專票。 |